一、招标条件 |
高新区2021年一期基础设施工程(中七路污水管网)已经由辽宁省·朝阳市·龙城区住建局备案。招标人为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,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高新区2021年一期基础设施工程(中七路污水管网)进行公开招标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。 |
二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|
1.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:龙城区
2.工程规模:中七路污水管网980米(双侧)
3.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|
标段(包)编号 |
标段(包)名称 |
招标范围 |
工期(天) |
合同估算价(万元) |
资金来源 |
TP************01001 |
高新区2021年一期基础设施工程(中七路污水管网) |
中七路污水管网980米(双侧) |
30 |
54.1 |
自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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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 |
1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(含)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,同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2、项目经理(建造师)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(含)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,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,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、施工员、质检员、安全员等项目班子成员持证上岗。项目班子成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。
3、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******)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******)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,不得参加投标。
4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,不得参加投标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,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。
5、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、串标、作假、哄抬报价、恶意降价行为,将终止其投标,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,并且进行失信曝光。
6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。 |
四、投标 |
1.投标截止时间:2022年12月22日 09时30分
2.现场投标地点: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(朝阳市行政审批局楼上))
3.开标时间:2022年12月22日 09时30分
4.保证金金额:1万元
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辽宁省·朝阳市)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。
[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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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招标文件的领取 |
1.领取时间: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4日。
2.领取地点: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辽宁省•朝阳市)http://218.60.2.98/TPBidder/memberLogi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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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其他说明 |
1.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(辽宁省•朝阳市)http://218.60.2.98/TPBidder/memberLogin递交到投标人指定栏目,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,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时间解密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2.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,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(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,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,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)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,视为放弃本次投标,招标人不再接收(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)。
3.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,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。
4.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,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。 |
七、发布公告的媒介 |
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、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、信用中国(辽宁朝阳)上发布 |
八、联系方式 |
招标人: |
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|
招标代理机构: |
中意(辽宁)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|
招标人地址: |
朝阳市长江路六段5号 |
代理地址: |
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99E30C号楼216室 |
招标人邮编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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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邮编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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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联系人: |
陈亮 |
代理联系人: |
王爱萍 |
招标人电子邮箱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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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邮箱: |
w******@163.com |
招标人联系电话: |
****** |
代理联系电话: |
****** |
招标人传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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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传真: |
***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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